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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赔偿标准
黄律师您好 我是浙江杭州百井坊地区拆迁的一名居民,我户所住房屋为杭州建工集团安置的集体房屋,有土地使用证,因为是1983年前的房屋,历史遗留问题未办理房产证,不知是否属于违章建筑,但可以进行相关落户,在2009年百井坊地块拆迁中,直至今日拆迁办开始与我栋房屋17户住户谈判,提供了相关补偿方案,为与我房屋相等面积按13000元/平方,超出面积但不足48平方按市场评估价60%计算,超出48平方按市场评估价90%结算,此方案与原合理方案不到48平米按48平米安置, 且按53000元/平米差距甚远,拆迁办理由为我方为违章建筑,且拆迁许可证为09年办出,应按09年政策,我方认为,拆迁许可证从13年开始延期多次,按照相关法律,拆迁许可证延期应按延期时法律执行,按照杭政函(2015)125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1983年12月10日前已建成的房屋可参照合法建筑补偿标准予以补偿,故我方认为拆迁办此次方案未按照相关法律执行,因为拆迁许可证延期,虽未改变拆迁范围、拆迁性质,但改变了拆迁的时效性,影响了被拆迁方的利益。而拆迁办提供的《建工集团无证宿舍安置方案》未盖任何单位公章,且问拆迁办相关领导,相关领导表示故意不盖章,
发表时间:2015-11-01 10:37:24 发布人: 施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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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违章建筑
请问律师,我们的房子是80年以前的,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是单位给我们的,具体有无施工许可证和规划许可证不明确,请问这个房子算不算违章建筑
发表时间:2015-11-01 10:32:06 发布人: 施云翔
若遇动迁,完全可以争取以有效面积来进行安置。
回复时间:2016-05-09 15:57:41 回复人: 黄方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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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享受单独计户吗
黄律师,你好:
我向你咨询房屋计户补偿的有关问题
1998年父亲和我共同出资申请建造平房加层39平方米,取得三林镇民房用地许可证(No.0006237),2003年7月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座落于本市浦东新区三林镇久丰村81丘(4)(原上海市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地号)上1998年12月申请加层的建筑面积为39平方米的房二间归我所有。我能享受《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中第十二条(计户标准和面积确定):征地房屋补偿应当以合法有效的宅基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计户,按户进行补偿。的权利吗?
谢谢
发表时间:2015-10-17 19:07:55 发布人: 丁志轶
不能。
回复时间:2015-10-20 19:48:32 回复人: 黄方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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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处有房算嘛
我爸浦东昌邑路拆迁,里面有7个人户口,我爸,继母,继母的女儿,我和我女儿,我姐和我姐女儿,我姐买过商品房,我也买过一室户商品房,听说他处有房商品房也算的,那我和我女儿还有我姐和她女儿能享受动迁政策嘛
发表时间:2015-10-17 00:56:07 发布人: 李恩
朋友:
您好 !现将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如果你们这户选择居住困难托底安置,则有商品房者若不构成困难的情形比如达不到经适房的申请标准,则无法列入托底安置人口。你们这一户在数砖头的补偿安置情况下,则商品房不属于是否居住困难的考虑范围了。
回复时间:2015-10-20 19:46:29 回复人: 黄方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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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户口至今
98年动拆迁户口冻结后到现在没通知了,没想到这冻结副作用太大了,出国工作毕业报公务员研究生都不允许,快混不下去了。该咋办?
发表时间:2015-10-16 12:13:41 发布人: 唐
已回复,所给法律意见仅供参考。
回复时间:2015-10-20 19:42:43 回复人: 黄方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