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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公租房动迁
律师您好。动迁房户囗有我(房来源人及原存租人,后赴美,09年返沪退休持现美绿卡),母孙(15年过世立遗嘱动迁利益给我)。及对方王(现存租人),王夫(己离婚己享福利分房),王儿子,王儿媳(动迁前未满一年迁入户口且从末居住过)。
王惠芳17/1/16与动迁组迁动迁协议。动迁补偿共250万,王签一套4/2商品房约200万,另一套2/1动迁房约60万。我起诉静法院(求诉动迁款一半,4/2房),一审判我方得2/1房外加60多万现款补偿(动迁款的一半)。4/2房以人口结构为由给对方(对方在沪己有四套房)。
问题:1 我可否诉动迁组让王惠芳恶意取房?因200万和60万二套房取法侵犯了找实质利益。
2 王惠芳从始至终从未与找协商过补偿分配,我问动迁组了解也得不到告知,动迁组是否有责任告知?
3 17/1/16王与动迁组签动迁协议,17/1/23王既与动迁组办了交房手续,这是否有违常理?(我17/1/21起诉,保全令下达时己交房了)。
谢谢
发表时间:2017-08-01 10:47:52 发布人: 匿名
朋友:
您好!现将您咨询问题回复如下:
1、您若是对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所选择的两套安置房有异议的话,应在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得补偿利益之前另行提起对补偿协议不服的诉讼。现该案内部分配诉讼法院已判决,你当然无法再去起诉房屋征收人或动迁组。
2、在房屋征收实践中,由于对方是承租人,整个补偿协议的谈判、签字往往都不需要征求您的意见,动迁组也不大愿意告诉你具体补偿安置情况,您追究动迁组有无义务告知你相关情况的责任没有多大意义,因为你完全可以通过诉讼来获得相应的补偿安置信息。
3、承租人的做法没有违背房屋征收补偿政策,您申请财产保全与承租人交房没有必然关系。
仍有问题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本专业律师。
回复时间:2017-12-26 12:05:45 回复人: 黄方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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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非居住房屋动迁方面的问题
黄律师:你好
我在东新路永定新村有一私房,94年办的营业执照,是餐饮,有35平方。最近要动迁了,动迁组的人说,按非居住房动迁得到的补偿反而不如按居住房动迁得到的多。我觉得这个说法不靠谱,为此我想咨询一下,到底哪个方案更好。谢谢
发表时间:2017-07-05 22:35:28 发布人: 匿名
朋友:
您好!
具体看你们当地的补偿政策,从补偿单价上来说,非居房屋的补偿远高于居住房屋的补偿,但由于居住房屋的补偿只有俗话说的一块砖头钱即房屋的价值补偿款,而居住房屋的补偿有三块砖钱,除了房屋的补偿款外,还会赠送15平方米的套型保底面积补偿款及价格补贴30%,所以你自己完全可以计算一下两种房屋性质下的补偿款差额,最终作出有利于你自己的选择。
回复时间:2017-12-26 11:56:39 回复人: 黄方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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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非居住房屋动迁方面的问题
黄律师:你好
我在东新路永定新村有一私房,94年办的营业执照,是餐饮,有35平方。最近要动迁了,动迁组的人说,按非居住房动迁得到的补偿反而不如按居住房动迁得到的多。我觉得这个说法不靠谱,为此我想咨询一下,到底哪个方案更好。谢谢
发表时间:2017-07-05 22:34:35 发布人: 匿名
具体看你们当地的补偿政策,从补偿单价上来说,非居房屋的补偿远高于居住房屋的补偿,但由于居住房屋的补偿只有俗话说的一块砖头钱即房屋的价值补偿款,而居住房屋的补偿有三块砖钱,除了房屋的补偿款外,还会赠送15平方米的套型保底面积补偿款及价格补贴30%,所以你自己完全可以计算一下两种房屋性质下的补偿款差额,最终作出有利于你自己的选择。
回复时间:2017-12-26 11:55:51 回复人: 黄方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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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楼是否计算动迁平方
浦东宅基地拆迁三层阁楼最低处1米4,产证为两层。目前根据房产价格折算应安置面积的政策,这样的阁楼是否可以计算1/2平方?
发表时间:2017-05-17 21:41:33 发布人: 匿名
原则上未列入产权证面积的不得算房屋拆迁时的有效面积,公房征收当中倒是有此规定,高于1.2米低于1.7米的可以折一半面积。但在拆迁实践中,你们完全可以积极争取。
回复时间:2017-12-26 11:51:08 回复人: 黄方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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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房是属于婚前还是婚后的房产
律师好,望百忙中能解答。
我外公外婆(已过世)留给我一间私房 13平,考虑到会动迁 在2004年10月办出了产证 ,产证就我一个人的名字 。2004年12月办了户口我是户主。
我2001年拿的结婚证
2008年妈妈户口迁进来
2009年我老公和女儿户口签进来
2014年拆迁 ,拆迁协议里我们4人是安置对象。房屋价值补偿98万和签约补贴补偿30万,折算下来拿了2套房补了房价15万.
虽然是私房但产证是在我结婚后办的我想问的是这间私房是属于我婚前个人房屋拆迁呢还是婚后我们夫妻共同的房屋拆迁 ?
如果属于我的婚前房屋那房屋价值补偿和我老公有关系吗?还是他只享受签约补偿的钱?
如果属于婚后那现在拆迁安置的房子他就有1/4 吗?
谢谢
发表时间:2017-05-17 06:39:04 发布人: 匿名
朋友:
您好!
判断该房屋是你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不是简单以取得的产权证时间来判断的,关键看你的购买合同或获得赠与时的合同或遗嘱的相关内容,若获得该房产时的合同是在你们结婚之后,且你外婆外公没有明确是归你的个人财产,则该房产当然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赠与或立遗嘱明确为你的个人财产,则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否则相反。
你老公列入了安置对象,则一定有其一个人的人头分子钱,不可能是仅享有签约补偿的钱。
你老公的份额应当高于四分之一,因为被拆迁房屋毕竟是你们夫妻共有的。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你老公的人头费还是有保障的。
详细情况,建议您电话咨询律师,以获取切实可行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回复时间:2017-12-26 11:47:59 回复人: 黄方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