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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律师,你好
你好,我想请问 关于搭建房屋相关核定的测量面积和相应价格 有没有法律文书方面的条文或者依据?
发表时间:2014-03-11 10:01:23 发布人: 严莉梅
搭建房屋首先要解决其性质认定问题,根据上海房屋征收的实际情况,符合一定年限的搭建房屋可以视为居住房屋,有些则只能视为违章建筑,前者可根据当地的征收补偿方案获得有效建筑面积的认定及与法定登记面积同等的补偿款,后者则往往是没有任何补偿的,你们的情况如何,你可以结合你们搭建房屋的实际情况及公布的补偿方案来主张你们的补偿利益。
仍有问题,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本专业律师。
回复时间:2014-03-15 09:42:44 回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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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地块动迁
黄律师,你好!
像你们家搭建这么久远的房屋,根据政策应当列入有效面积的计算,请问可以参照哪个政策或条规?
发表时间:2014-02-20 11:51:01 发布人: 严莉梅
一般补偿方案里都有明确规定的。另外在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一些文件里也有类似规定。
回复时间:2014-02-20 13:24:45 回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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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地块 动迁
情况说明:本人严莉梅,年龄:29岁,家庭住址:上海市卢湾区济南路284弄8号丙,所属“卢湾区116地块(东块)”拆迁范围内,详细相关内容如下:一、房屋内容:1、公房: 21平米1949年后 蓝卡(房管所备份原件),2、搭建房:68平米 (估算)建于1975年无相关证件3、天井:10平米 (估算)
二、相关人员历史:该公房原居住人王阿娥(奶奶),搭建房自我和姐姐出生前已存在,从小我们一家四口(严隆定、顾美红、严莉莉、严莉梅)居住,很不幸原本五口人都先后因各种病因都逐渐离开人世(妈妈95年因肝病病逝,爸爸于98年因肺病病逝,奶奶于2000年心脏病病逝,姐姐于09年血液病病逝),现如今只剩下我一人,居住在里面。
三、相关人员:1、户口本:数量:共计2本 户主:与现任户主关系1)户口本1: 戴琴 (原户主:王阿娥于2000年死亡) 外孙女2)户口本2: 严莉梅(原户主:严莉莉与2009年死亡) 姐妹 相关人员:陈杰睿 (13岁,国籍中国外甥:吴鑫荣 (6岁,双国籍:中国&新加坡) 外甥
3、现状:公房部分:房屋拆迁裁决书(评估总价88万,补偿款20万左右),安置房在嘉定区江桥爱戴路,2套,共计市值115万,另需补贴该房屋款,
搭建房屋:未测量,未协商一直!
4、问题:1、公房部分我最大能争取多少权益,3人共计75%还是按照2名户主对半分50%?2、搭建部分至今还未测量面积也无安置方案,2月11日于动迁组公司王总已初步接洽,答应来测量面积,后制定补偿方案,但2月17日晚上来测量,但最终未达成一致,原因是对方要求我在一张白纸上签字,他们只是用铅笔画了草图和宽度高度做了标记,最后以我不配合为由,现准备强迁!请问我该如何争取权益?
发表时间:2014-02-19 10:10:07 发布人: 严莉梅
1、公房动迁安置利益原则上是以户籍人数来进行分配安置,与分户没有直接关系;
2、像你们家搭建这么久远的房屋,根据政策应当列入有效面积的计算,而面积的测量并非由拆迁人操作,而是由拆迁人委托相应有测量资质的单位来进行面积丈量。你的确有权拒绝拆迁人的乱作为。
3、既然已经出具了房屋拆迁裁决书,你应当根据裁决书内容及你们被拆迁房屋的实际情况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若裁决书生效且你与拆迁人无法另行达成补偿协议,则你们这一户真的就面临合法的强制拆迁了,那样的结局于你们也是很不利的。
4、仍有问题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本专业律师。
回复时间:2014-02-20 08:39:31 回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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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
我父亲在上海虹口有一房屋20平左右,现在父亲过世多年。因为现在这房要拆迁,我和在上海住的弟弟是怎样补偿的?谢谢
发表时间:2014-01-31 22:18:18 发布人: 阳阳
朋友:
您好!因春节放假原因未能及时回复您的法律咨询,请见谅。现将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1、要明确这房屋是私房还是公有住房,如果是私房,则属于你父亲的遗产(你母亲的情况未提到),由你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继承,如果是公房,就不存在遗产的继承问题了,而是根据公房内的户籍情况来确定补偿安置利益的分配。
2、至于你和弟弟的补偿份额,主要根据当地的补偿方案及继承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你的咨询问题里还有大量信息律师需要作进一步的核实方能提供更准确、全面的法律意见。
3、若仍有问题,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2014-02-08 11:56:45 回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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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是否是安置人员
尊敬的律师你好
事情是这样的我父母在十年前将我阿姨的一套产权房买下,随后我阿姨买了商品房搬走了(商品房房产证上只有我阿姨女儿一个人的名字),我父母买下后房产证上只有我父母两个人的名字,由于当初我阿姨说户口先不迁走(我看过当初我们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对要求我阿姨迁出户口一事没有约定),所以导致至今我家户口本户主是我阿姨,成员有我姨夫 我母亲 我父亲和我。因为当时两家关系还算比较好所以没有硬要求他们户口迁出,但是现在我们两家为了琐碎的家庭矛盾闹的矛盾很深,最近又得知我们这里马上要动迁了,我阿姨和姨夫的户口都在这里是不是就按安置人口享受动迁利益啊,作为房屋产权人的父母是不是为此要损失一大笔动迁利益啊?还有就是假如我们和动迁组谈好动迁事宜我阿姨和姨夫不出面签字我们想动迁走都没有办法走吗?
发表时间:2014-01-08 19:10:33 发布人: 张玉凤
你父母是房屋的产权人,安置协议当然是由你父母来签订的,其他任何人无权干预,动迁组也不会理睬其他人,至于你阿姨他们是否享有安置利益,关键看房屋动迁时,你父母是选择数人头安置还是数面积安置,若数面积安置,则没有你阿姨他们的任何安置利益,若是数人头居困托底保障安置,则你父母作为产权人的利益当然会明显减少。
回复时间:2014-01-12 16:35:15 回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