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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对象咨询
    黄律师你好!我前妻4,5岁的时候老私房拆迁,她爷爷内部分配给她家一套产权房,但房产证上只写了她爸爸的名字。后来结婚她把户口迁到我家(租赁房)里面。但是去年离婚了,户口没迁走。现在这套租赁房要拆迁了。请问,她是否属于享受过福利分房?现在的拆迁她还是安置对象吗?谢谢!
    发表时间:2013-08-29 10:04:47  发布人: 曹在杰
    朋友:
        您好!现将您咨询问题回复如下:
    你前妻以前获得的产权房并非因安置人口的身份获得的,况且房屋产权也未登记在她名下,所以你前妻子不视为享受过补偿安置,更谈不上福利分房了,而且配置的是产权房,非公有住房。因此,你前妻目前户籍所在地房屋动迁时应当获得补偿安置。

    回复时间:2013-09-01 17:44:35  回复人:
  • 拆迁问题
    你好律师,我家拆迁了,由于拆迁中大家搞得很不开心,所以几乎不来往,现在我已经拿到房子钥匙了,可是承租人不给我动迁协议原件,致使我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请问怎么办阿?
    发表时间:2013-07-31 20:26:06  发布人: JOYCE
    朋友:
        您好!现将您咨询问题回复如下:
    1、在承租人确定不提供动迁协议的情况下,你可以详细咨询一下房地产交易中心,比如看看能不能由拆迁人或拆迁实施单位或房地局档案室提供安置协议的复印件,并盖上公章,具体以房地产交易中心的要求为准。
    2、在穷尽其他办法都无法办理房产权证的情况下,你可以考虑向法院诉讼,以确权诉讼的方式取得房屋产权归你所有的法院判决书,再凭法院判决书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

    其实有一点应当肯定的是,在承租人不提供安置协议原件的情况下,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提供其他相应的替代材料或可通用材料来达到办理房产过户的目的。

    回复时间:2013-08-01 11:05:44  回复人:
  • 动迁纠纷
    虹口区有一套房屋要动迁,产权属于奶奶名下,里面有13个户口,动迁办认定有7个户口属于动迁安置人员,其中有一个户口是姐姐儿子的,但是这个户口实际并不在本房屋里面,想问一下,像这样的情况能分配动迁款吗?
    另外,这套房屋砖头费120万,但是由于7个户口属于安置人员,现在7*22=154万的动迁款,如果不是安置人员,是不是一分钱都分不到,当初为了确定这个困难补贴,其他人员都提交了房产证(动迁办要求其他有产权的人员必须要房产证,不交就不能办理这个困难补助)安置人员和非安置人员动迁分配比例是如何划分的?
    最后,想问一下,如果纠结不能得到解决,因为产权是奶奶,她是否有这个权利分配所有动迁款?
    谢谢!
    发表时间:2013-07-07 08:10:30  发布人: 李懿
    朋友:
        您好!现将您咨询问题回复如下:
    1、如果是数人头托保障安置的话,没有户籍人员列入了安置对象可能是种引进照顾性质,若安置协议上的确有其名字,则当然有其补偿安置份额。
    2、由于是你奶奶的产权房,非安置人员当然是没有任何安置利益的。
    3、你奶奶作为产权房的所有权人,当然有便利处理所有补偿安置利益,但其他安置人员若认为奶奶的处理损害了其安置利益,可以向法院诉讼解决。
    若仍有问题,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本专业律师。

    回复时间:2013-07-10 11:41:50  回复人:
  • 租用公房凭证记载的如何计算面积
    老师您好!我家面临动迁,黄浦区的,租用公房凭证中记载独用天井面积5平米,并按月收取租金,可动迁组说不能按相应系数换算成建筑面积,只能按使用面积的一半给予补偿,请问,对于租用公房凭证中记载的独用的并收取房租的天井是否应该计算建筑面积
    发表时间:2013-06-23 23:49:35  发布人: 青云
    朋友:
       您好!现将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天井面积既然计入了租赁卡登记面积,且你们作为公有住房居住使用权人按相应面积支付了相应的租金,拆迁人没有理由按面积的一半计算有效面积,在没有相反动迁政策规定的情况下,你们应当坚持自己的意见,争取你们的应得补偿安置利益。

    回复时间:2013-06-25 08:35:13  回复人:
  • 动迁安置房纠纷
    律师您好:原岳母家动迁,动迁时为承租房,户口5个,都为同住人,(现我已离婚),现在法院以被动迁房为被告1984年私房动迁,故原告虽为同住人,属拆迁对象,但与被拆迁房的原始受配人有本质的区别,按拆迁人述称拆迁房按面积动迁,非按户籍人口,(安置款2百万,安置房市价3百万)。一审现在判给我10万,我想问各位律师这种合理吗?
    发表时间:2013-06-23 16:56:47  发布人: 李量
    朋友:
       现将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1、你的情况会比较复杂,一是私房动迁选择的到底是数砖头还是数人头的补偿安置方式;二是你是否明确列入补偿安置对象;三是你岳母家动迁安置房的取得你作为有登记户籍的人员是否为此作出了贡献。如果以上三个问题能够核实下来,你的补偿安置利益也基本可以确定。
    2、从一审判决支持你的补偿款数额来看,该房屋动迁选择的完全可能是数砖头的补偿安置方式,而不是数人头的补偿安置方式,你的户籍可能仅仅在安置房以户取得分配时做出了相应的贡献,所以你的安置利益会这么少。
    3、以上意见仅是我的初步判断,仍有问题,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本专业律师。

    回复时间:2013-06-25 08:39:58  回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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