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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商品房交接时房屋有质量问题,如不接收,开发商是否构成逾期交房?-上海房产律师

问:新建商品房交接时房屋有质量问题,业主如不接收,开发商是否构成逾期交房?

答:一般情况下,新建商品房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该房屋经验收合格、符合交付条件的形式要件。业主验收时发现房屋存在大面积渗漏或出现结构性问题,可能严重影响到业主正常使用房屋的,业主有权拒接收房屋,并要求开发商维修,因房屋维修造成迟延交付的,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但如果业主验收时发现房屋存在小的质量问题,则属于房屋保修范围内,并不影响房屋的交付使用。业主可以先行收房,然后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保修义务。

(上海动拆迁律师、上海房产律师黄方明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