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标准脱钩低保线
2007年8月,上海市委书记、市长韩正透露,今后本市廉租住房收入认定标准,不再与“低保线”挂钩,将稳步扩大廉租制度受益面,年内先扩大到三万户。本市申请廉租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六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含60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等价值较大的财产;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申请家庭成员应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
(上海律师黄方明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