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2005年5月31日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购房人取得的产权证或房屋交接书上记载的时间按孰先原则确定;凡在2005年5月31日前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的,以购房人取得的产权证上记载的时间确定;凡在2005年6月1日后购买商品住房的,以购房人取得的产权证或契税清算后取得的完税凭证上记载的时间确定。
(上海律师黄方明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