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承诺书
编号:
本公司承诺:以会员制的形式取得“SOHU”公寓租赁权的业主,在签订《会员契约书》时所缴纳的会员保证金,在符合返还条件的情况下,就该会员保证金的返还承担连带返还责任。
就本公司承担连带返还会员保证金的条件、程序及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担保对象
1. 仅限于对签订《会员契约书》,并按《会员契约书》缴纳了相应的会员保证金,且基于《会员契约书》签订《租赁协议》租赁了“SOHU”公寓者;
2. 履行并遵守《会员契约书》、《租赁协议》及物业管理的各项义务及规定者;
3. 《会员契约书》或《租赁协议》终止者。
二、担保金额
业主按《会员契约书》缴纳的会员保证金,扣除基于《租赁协议》或物业管理关系业主应当承担而未支付的各项费用,如有违约金则扣除违约金后,所剩的金额。
三、请求所需文件材料
1. 含有请求返还会员保证金原因的申请书;
2. 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3. 本承诺书;
4. 《会员契约书》;
5. 《租赁协议》;
6. 缴纳会员保证金的收据;
7. 符合返还会员保证金条件前缴纳“SOHU”公寓租金的各期收据;
8. 符合返还会员保证金条件前缴纳“SOHU”公寓物业管理费的各期收据;
9. 符合返还会员保证金条件的有关证明。
四、请求程序
1. 请求返还会员担保金的业主,持本承诺书第三条所列的文件材料,到本公司所在地向本公司请求返还会员担保金;
2. 本公司在收取业主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后给予业主文件材料签收单;
3. 本公司对业主提交的各项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并核实;
4. 业主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完整正确的,本公司于业主提交文件材料后的七天内予以返还会员保证金。业主所提交的文件材料不完整或不正确的,本公司在了解各方面的情况确定已终止《会员契约书》及《租赁协议》的,于业主提交文件材料后的十四天内予以返还会员保证金;
5. 本公司返还的会员保证金按本承诺书第二条确定的金额予以返还;
6. 业主在接收本公司返还的会员保证金时应亲笔出具收条。
五、特别申明
按《会员契约书》、《租赁协议》及物业管理的有关约定规定,本公司返还业主会员保证金后,业主不得再向原收取该会员保证金单位主张返还会员保证金的权利。
本公司在返还业主会员保证金后,取得向原收取该会员保证金单位追偿的权利。
承诺担保返还会员保证金单位:上海某公司(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上海律师黄方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