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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教你应对楼市欺诈

 

律师教你应对楼市欺诈

  据调查显示:订金、精装修、配套、收房、物业这五点是购房人投诉率最高的“楼市欺诈大法”,那怎样才能做到合理合法有序有度地维权呢?

    记者结合几年来楼市发生的典型维权案例,特邀著名律师秦兵给大家推出了精心策划的“五行维权大法”,希望能帮购房人减轻“维权之苦”。

  ■退购房订金要讲策略

    现象:订金难退是很多买房的人曾遇到过的问题。被销售员“数量有限,预购从速”的话一忽悠,很多人脑子一热就交了订金。回头想想不合适想再要回来,可给钱容易要钱难,往往是交涉很久没有结果。

    案例:张先生去年看了一处现房小户型,听销售员讲得天花乱坠,当时就动心了,付了2万元订金,签了认购协议书。后来听朋友一说,才知道这个项目有很多问题,很多业主连房都拒收了。但当他要求退还订金时,开发商以认购协议书中的相关条款为依据,坚决不退。他费劲口舌,最后给了销售员5000元好处费才要回了订金。

    律师建议:其实像张先生这种情况,可以先不表露退房的意愿,而是继续签合同。在签合同的过程中可以提出一些补充协议,如果双方因此争执不下,导致合同签不下来,那么订金退还就有希望了。另外,提醒购房者在交订金的时候一定要确认是不是可以退,并在《房屋认购书》上注明。

  ■与开发商一起验房

    现象:长期以来,在房产维权问题中,因房屋质量引发的纠纷一直居高不下。最明显的是,有些开发商盲目追求高利润,偷工减料、压缩工期、擅改设计标准等,导致业主住进去后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案例:“两年前,我买了个小户型的房子。交房时,开发商态度很强硬,必须先交完房子契税等手续费以及一年的物业费才可以拿钥匙看房。”小吴现在说起来还很气愤:“没办法,我们只好先交了钱,到了房间才发现,什么精装修啊!整个一‘烂摊子’———地板裂缝、洗手间漏水、精装品牌偷梁换柱,屋顶上还是一个巨大的管道层……最令人生气的是,对于管道层问题,我们事先一无所知。开发商的态度很蛮横,管道层的问题没办法解决,不想要的话‘你可以选择退房。’”

    律师建议:买精装修房子很容易遇到装修质量问题。由于此类房屋质量纠纷,打起官司来比较麻烦。建议业主拿到钥匙后,仔细检查房子的每个细节,要求同来收房的开发商把问题一一笔录下来,并监督他们把问题一一解决。

  ■要留足够证据以备后用

    现象:卖房时,销售员吹得天花乱坠,会所、公园、学校、喷泉、物业……每个环节都承诺得相当好。等收房时才发现,物业不是当初承诺的物业,会所也不是传说中的会所。

    案例:“两年前,我买下了一个高端住宅,当时销售人员告诉我,园林中有一道人造水渠水景,也就是所谓的‘亲水房’。结果交房时我才发现,那个‘人造水渠’根本就是海市蜃楼,取而代之的是一条行车道。”张先生沮丧地回忆说:“当我和开发商交涉时,他们的说法是‘为了照顾大家的利益,工程进行了适当的变更修改’。事实上,这条人造水渠是该楼盘的一大亮点,很多人是冲着‘水景房’才签约的。再说,这种重大变更怎么能说改就改呢!”

    律师建议:这种情况属于开发商变更房屋外部规划设计,也是一种对购买合意的违背。如果将该人造水渠的存在约定在合同当中,开发商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当时没有把该人造水渠的存在列入合同,但有足够证据显示开发商曾对其进行过宣传,那么开发商可能承担两种责任:一是广告欺诈,那么买卖合同便无效;二是属于单方变更买卖合同成立的合意基础,买方可要求解除合同。

  ■买房时多考察多咨询

    现象:现在市场上,很多项目会打出年回报率8-10%的字眼来吸引买房人。很多人觉得这样的投资很划算,还省了不少麻烦,没有认真考察就签了协议。事实上,近几年来开发商卷钱逃逸的案子时有发生。

    案例:两年前,小乐的妈妈给小乐买了一套房子,开发商承诺包租,固定年回报率8%。结果到了去年该收房时,开发商不仅延期交房还强硬地表示“没有钱赔付违约金。”当业主要求退房时,开发商诱导他们先到当地房地局销户,等他们销户回来对方又告诉他们“要退房可以,没钱。”小乐很气愤“45万元钱就这样被套进去了”。他联合了几个业主要集体起诉对方,开发商的态度很明确:“告也没用”。小乐对记者说了自己的担心———“怕事情闹大了,项目卖不出去,钱更不好退了,只好忍气吞声地等着开发商有了钱再退……”

    律师建议:很多开发商打出年回报率8%或10%等诱人的口号吸引买房人,买房人一定要谨慎,买房时要多考察多咨询才是。

  ■成立属于自己的业主委员会

    现象:说起物业,不少业主的气就不打一处来,服务态度差,管理混乱,乱收费、经常停水停电……一个小区的物业好坏往往影响项目的租金高低,因此很多业主不喜欢把事情闹大,只好忍气吞声。

    案例:“我们小区的物业管理很差,每次回家,门上都塞满了小广告。一次,我家洗手间的门打不开了,打了几十个电话,物业到了第三天才派人来修。”刘先生说:“我们有个业主论坛,本来是选几个我们信服的人出来,成立自己的业主委员会,结果物业擅自指认了几个人作为业主委员会的代表,还叫业主们签字,不签一律视为默许,使得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

    律师建议:小区的业主应该联合起来,成立真正属于自己的业主委员会,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变被动为主动,必要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手段把物业换掉。